捷報傳來,刑事贏了,不起訴!打臉了蘇嘉全
但我卻開心不起來
因為刑事的檢察官認定印尼電文為真,我們的評論有所本
所以駁了蘇嘉全的提告
但民事的法官,也認定印尼電文為真,但我們卻不可以評論
重判我們賠償200萬元
200萬元
200萬元
200萬元
這樣的判決
我們能服氣嗎?
這樣的法官
曲意逢迎當權者
變相成為殺雞儆猴、寒蟬效應的幫手
有這樣的法官
台灣也不需要監督政府的在野者了
刑事全勝,民事重判
這二個有如雲泥之別的司法判斷
我該高興?
還是該難過?
我不高興,也不難過
我能做的,就是用我的筆
寫下這一切的荒謬!
絕不屈服,就是要向這個沆瀣一氣的新威權體制
戰鬥到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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